邢雅晨【特刊】我在古罗马当律师-律商视点
邢雅晨我是古罗马的一名律师,我不是一般人。
本人古罗马男性公民,受过七年的法学专业教育,通过国家考试,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深谙辩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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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做律师?
一是,律师在古罗马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因为古罗马很重视法律。德国有个叫耶林的小伙子说的就没错:“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二是,我的偶像西塞罗对我的影响。西塞罗是古罗马著名政治家、演说家、雄辩家、法学家和哲学家。瞅见没,我偶像后边这一系列社会符号,相当厉害。接下来,我会花点篇幅说说我的偶像西塞罗,因为是他引导了我的律师之路。
西塞罗全名马库斯·图留斯·西塞罗,西塞罗是他的姓氏。根据普鲁塔克的说法,西塞罗姓氏的意思是鹰嘴豆。我的偶像也因此被他人取笑。有朋友建议他换个名字,然而都被铁骨铮铮的西塞罗给拒绝了。他发誓要将西塞罗这个姓氏的荣耀超越当时的贵族。
坦承地讲,我很喜欢偶像这个鹰嘴豆的姓氏,因为后来的西塞罗真的就如同长了一张鹰嘴,尖利而有攻击性。
他口水非凡,善于雄辩,承办的案子几乎总是胜诉,被人称为无与伦比的演说家、罗马最伟大的辩护者。
当然西塞罗自己也很欣赏自己的雄辩,也知道自己很棒,所以他觉得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有文化修养的雄辩家,比如他这样的。
西塞罗认为提高辩论能力靠的是实地练习,只有在一次次跟别人的辩论中才能掌握辩论的技巧、表情的管理、肢体的掌控。严格说来,辩论是一场全方位的表演。
我的案头书《论雄辩家》(DeOratore)就是偶像所著,他在书中详细记载了一个演说家所必需的学问和应该具有的品格。
我很喜欢,也很受用,每晚都要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模拟辩论两轮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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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律师生存状态?
古罗马律师应该称得上是世界上第一批律师。但世上本没有律师,纠纷多了,法律多了,也便有了律师。
最初的古罗马,人们之间发生纠纷,只能在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相互辩论,谁能辩,谁就赢。
进入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时期,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随着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上庭自己辩护变得不那么简单了,不是能吵就能赢,得懂法,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辩护人也由此应运而生。
公元前3世纪,皇帝以诏令的姓氏承认了诉讼代理,规定通过考试的方式选用知法善辩的“辩护士”为诉讼代理人,这就是真正的律师。
后来,法学家来了,议员们也来了,他们纷纷“下海”做律师,所以竞争还是蛮激烈的。
到了我生活的公元5世纪,律师的门槛开始提高,须在主要城市受过五年以上的法学教育,并取得资格。律师的收费标准也由国家规定,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对律师及律师团体的活动享有领导和监督权。
当然,同样是律师,也有所不同。在我们古罗马,律师主要分为在业律师和预备律师两种。
就拿我来说,作为一名在业律师,能在高级法院办案,有权收取高额的费用,社会地位自然也不在话下。并且为了保证这种高级感,国家还以立法的方式规定,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在业律师有限制数额,以保证入行的精英化,专业化。
预备律师呢?预备律师相对而言属于较为初级的律师,只能在在业律师缺额时予以递补,并且只准在基层法院办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不管怎么说,律师在古罗马还是份比较光鲜的职业,有着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比较不错的收入,还有雄辩的能力。
毫不掩饰地讲,我很喜欢这份工作,工作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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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律师都在做什么?
既然这么快乐,那我平时都干些什么呢?
其实我还是挺忙的,除了参与诉讼的代理和辩护,还兼及咨询法律事项,如解答司法官员和公民的法律提问。
此外,鉴于古罗马的法学传统,律师和法学家身份通常都会合二为一,所以业余时间,我还得从事法学理论研究,著书立作。
为了使自己的业务更娴熟,提高胜诉率,我还会加强对自己辩论术的练习,时刻以偶像西塞罗为榜样,经常幻想自己的对方辩手是西塞罗该多好。
古罗马的诉讼采取的是控告式,其诉讼形式为辩论式。即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在法庭上只需要陈述自己,反驳对方,征得法官的裁判权。
每次站在法庭上,我都在脑海中浮现出前辈法律雄辩家们在元老院的法庭上滔滔不绝的身影。有人说一个西塞罗能抵十个罗马军团,我觉得这话没错。
面对对方,有何惧?我需要征服的是陪审团。每一个表情,每一个举止,甚至连声调的顿挫,我都会掌控的很精准,将自己的法律观点通过这场辩论传达给在场的陪审团,并得到最终的认可,拿到胜诉权,才是站在法庭上需要做的。
对我而言,每一场辩论都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观点输出,都是一场真才实干的较量。
西塞罗曾说,只有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寻求快乐的人,才是自由地生活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我是自由的而满足的人。
不过,听说后来的律师们,还有了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那么他们一定比我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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