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雅晨【特别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解答母公司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价入股成立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等13个税收热点问题-思迈特论坛

邢雅晨【特别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解答母公司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价入股成立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等13个税收热点问题-思迈特论坛

邢雅晨
【特别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解答母公司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价入股成立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等13个税收热点问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时间:2018年12月5日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18年11月)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抵扣条件,是否必须认证?
答:不符合抵扣条件,没有必须认证的制度规定。
2.纳税人首次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几个工作日可以办结?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规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3.成品油发票勾选和录入是否有先后顺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纳税人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即可,没有先后顺序。
4.申请稽核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什么时间下发?
答:系统下发稽核结果通知书的日期为征期第一天及征期结束日之前2日。如果纳税人不确认通知书,系统会在征期结束日之前2日自动确认通知书。
5.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税?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十五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7.电子发票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带着经办人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到现场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税务机关受理确认-对税控设备初始化发行-税务机关发票赋码。
8.无载体软件进口,通过网络方式传输,不涉及著作权,由于不需要报关,向境外支付软件产品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向境外支付软件使用费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18年11月)
1.个人出租房屋在税务机关或代征场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未显示税收分类编码,承租单位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5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目前,该文件未包括代开增值税发票,因此,代开发票暂无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可以正常使用。
2.北京市企业如何办理跨区迁移?原国地税是否需要分别办理?
答:纳税人可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企业版),在“跨区迁移”模块下一次办理跨区迁移,原国地税不需要分别办理。
3.境外公司将其在北京市内的不动产出租给境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是否可以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答:应该办理组织临时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18年11月)
1.北京市企业,注册地与房产所在地不一致的,需要分别到房产所在区上门申报房产税吗?
答:房产税征期纳税人可在北京市网上税务局客户端进行网上申报,不需要分别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申报。如果非征期需要上门申报,纳税人应到税务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母公司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价入股成立子公司,需要缴纳契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价入股成立子公司的情形不属于文件中正列举的免税情形,不适用上述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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